文章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1-11-08 浏览:1432
跟随领导去江苏省连云港市青口镇碱滩村初核问题线索时,我翻阅村财务记账凭证,发现了一张奇怪的报销凭证。虽然这报销金额只有1000元,但几处疑点让我百思不得其解。
核销支出的理由是宣传费,但报销原始凭证却不是宣传的事项和发票,而是一张照片。照片上,有群众在鼓掌欢迎几位穿着时尚的老者,背景有“热烈欢迎上海知青回村调研”的条幅。
若是来客,应是报接待费用,相片上与宣传费相关的只有条幅,可在当地做一个条幅100元都用不了。更重要的是,仅凭1张照片就核销1000元,明显不符合财务规定。
为解开心中的疑问,我们找到村会计夏某。
“这1000块钱宣传费怎么只有照片没发票?”
“这是在村插队的老知青来村调研时的花费。”夏某接过凭证翻了一下说,“都是正规支出,肯定没问题。”
“既然是正规支出,怎么明细都没有?”我继续追问。
“记得是布置会场、购买水果等啥的……这个……时间一长我也记不清了。” 夏某犹犹豫豫地说。
“按照村里的财务制度,能用照片替代发票报销吗?”我反问他。
“这个是我的错。但当时没发票了,又着急做账,就把照片附上了。”夏会计主动承认错误,承诺会尽快对问题进行整改。
虽然看似合理,但从他支支吾吾的口气,再到主动认错的整个过程,我隐约感到背后有蹊跷。
我又问了他一句:“照片上的人都是村上的吧?”
“是,这不前面这户老刘也在照片上,他可以作证。”
夏某离开后,我和同事立即拿着照片来到老刘家。老刘告诉我们,合影那天,他本来要去地里拔草,遇上村干部找他参加活动,说拍个手、鼓个掌就给钱。
“这可比拔草划算,多来点这活可不孬。”老刘说,事后村里给了100元钱。
这1000元宣传费的真相终于揭开。离开老刘家,我们直接找村党支部书记张某谈话。
经核实,2018年5月,曾在该村插队的7名上海知青相约回村看看。村支部书记张某为烘托欢迎气氛,专门制作“热烈欢迎上海知青回村调研”的横幅,并请了几位村民来当啦啦队,事后每人给100元劳务费。
“花钱买鼓掌不仅劳民伤财,而且是典型的形式主义。”我严肃地说,“张书记,如果老知青知道现场的微笑和鼓掌是花钱买来的,会作何感想?”
张某涨红了脸,一时哑口无言。“当时考虑不周,就想表达村里的热情,怕寒了老知青的心。”他低下头说,“我一时糊涂犯了错。一定吸取教训,不再犯。”
考虑张某认错态度较好、情节较轻,经研究,区纪委监委决定给予张某诫勉谈话处理。
我也感受颇深。形式主义问题屡禁不止甚至隐形变异,归根结底是一些人思想观念的沉疴还未消除。作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我们就要把监督延伸到群众“家门口”,在蛛丝马迹中发现问题,在严肃问责中校正观念。(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纪委监委第八纪检监察室 谢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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