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布时间:2022-02-10 浏览:1340
“仅一家单位投标,工程项目怎么能开标并中标?”近日,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纪委监委第四派出监察员办公室在黑林镇查看农村产权交易台账时,该镇镇东村的两个招投标项目引起工作人员的注意。这两个项目分别为“新建办公楼装修项目”和“办公场所环境整治项目”。
为掌握具体信息,检查组决定先实地了解情况。然而,令检查人员意想不到的是,两个项目都是镇东村新建办公楼装修。第四派出监察员办公室经请示汇报后,随即联合黑林镇纪委成立调查组,对问题线索进行核实。
“一个项目为何分成两个实施?”在调查人员的追问下,镇东村负责人朱某坦言,2020年12月,镇东村对村办公楼进行装修,工程预算总额52万元。按照规定,超过50万元的工程必须到区产权交易中心招投标。朱某擅自做主将装修工程一拆为二,一个为24万元的“新建办公楼装修项目”,一个为28万元的“办公场所环境整治项目”,先后在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招投标。
“按规定,投标企业需3家以上才能开标,为何这两个项目都是独投独中?”调查人员直指招标程序违规。
“招投标由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负责,我们不清楚……”面对调查组的追问,朱某推脱说。该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主任郑某解释说,项目就一家单位竞标,为赶工程进度,就未按程序办理,直接宣布竞标者中标。
调查组再次找到朱某:“你们的招投标工程预算表是谁提供的?”
“是我们村会计尹某根据王某提供的预算价制作的。” 朱某回答。
“中标的王某与做预算的王某是不是同一人?”调查人员继续问道。
“是同一人……”朱某低头说。
“做工程预算的,竟然是参与投标的,最后还是中标的,这怎么解释?”调查组追问。
见无法隐瞒,朱某遂交代了实情。原来,王某经常承包镇里工程,与村干部也很熟悉。为确保王某中标装修项目,朱某先拆分项目避免到区里招标,再让王某做预算,通过限制企业地域等方式排斥同行,最后再协调郑某违规开标。在层层关卡失守下,严肃的招投标竟变为王某的“独角戏”。
最终,朱某、郑某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赣榆区纪委监委将此案作为典型案例予以通报,结合以案促改专项整治,对全区15个镇农村产权集中交易等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先后排查问题32个,问责6人。(赵彬 周安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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