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频繁换新胎的公车


文章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2-04-03   浏览:1303

  近期,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纪委监委联合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对全县公务用车使用情况开展联合监督检查。

  检查组在县交通运输局查看相关台账时,发现该局下属单位公路管理站的一辆公车在1年内换了6条轮胎。记录显示,这辆公车在2021年1月行驶里程达20多万公里时更换了2条轮胎,6月份行驶里程达24万公里时又更换了4条轮胎。

  “一般的车辆轮胎需要5万公里才更换,这辆车为什么这么频繁换新胎?”检查组工作人员找到公路管理站负责公车日常管理的办公室主任姚某问道。

  “这辆车长期在工地一线勘察路况导致轮胎错位、磨损严重,为保障安全行驶,就换了轮胎。”姚某解释道。

  “请驾驶员把车开来,我们看看车况。”检查组孙组长说。

  孙组长弯下腰,低着头仔细检查车底的轮胎,发现其中3条是某某牌的,均为2019年12月份生产;还有1条却是另一品牌的,生产于2018年上半年。

  “去年6月份时,你们为何一次换了两个牌子的轮胎?”孙组长问道。

  “换胎当时我不在场,还有一条应该在后备厢里。”驾驶员田某解释道。

  打开后备厢,孙组长边抹灰尘边查看轮胎上的标记。

  “备用胎与前3条一个牌子的,没错。但是这条备胎出厂日期却是2013年上半年,这车是2013年购进的,也就是说这是原装的备胎。那么你说的去年6月新换的另外一条胎到底在哪里呢?”

  这下,田某彻底说不上来了,他对检查组坦白了真实情况。

  原来,2021年1月更换2条轮胎是真实的。2021年6月,车在工地上不小心扎到了钢筋,其中一新一旧2条轮胎损坏无法修补,所以又更换了2条轮胎。而另外2条则是虚报的,田某冒领了费用。

  根据查明的违纪事实,阜宁县纪委监委对驾驶员田某立案处理,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其退还违纪资金;对县交通运输局分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对公车管理、使用负有监管职责的办公室主任姚某、时任党总支书记徐某进行提醒谈话。同时,县纪委监委推动举一反三、以案促改,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公车维修使用、社会化租车不规范等问题,制订统一的维修、租车审批表,严格落实每辆车加油、使用、维修三本台账“一车一档”制度。(通讯员 陈敏 潘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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