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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而复得的承租金


文章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布时间:2022-11-12   浏览:1360

  “村里已经把欠的土地承租金还给我们了。”近日,江苏省灌南县纪委监委第二派出监察员办公室接到了村民李大爷的电话。

  事情还要从一起信访举报说起。此前,家住该县田楼镇的李大爷向第二派出监察员办公室反映,2011年他和其他几名村民共同承租村里的土地,并一次性缴纳了10年的承租金,结果2018年村里却将该土地流转给其他单位使用,剩余的两年承租金也未退还。李大爷等人多次到村委会反映,村里却表示不知道这回事,没有收到过承租金。

  接到问题线索后,第二派出监察员办公室立即组成核查组对李大爷反映的问题展开核查。

  按照相关规定,村民缴纳的承租金应该及时上缴村账。核查人员首先来到镇上的农经站调阅了该村2011年的相关账目,经过反复查阅台账,核查人员发现,账目上并没有李大爷等人缴纳的相关承租金。

  为什么村民们缴纳了承租金,村账上却没有任何记录,这笔钱到底去了哪里?带着疑问,核查人员决定直接找村委会负责人陶某核查相关情况。

  “村民确实来找过我,我是这两年才到村里工作的,我问了几个村干部都不知道这回事,而且村账上面也确实没有收到过这笔钱……”陶某向核查人员解释。

  核查人员又找到李大爷等村民了解情况,原来当时带头承包土地的是该村村委会原主任董某,参与承包的村民也将钱都交给了董某。

  “这个钱是我收的,我全部交给了村会计徐某,后来我就没有再过问这个事情。”面对核查人员的询问,董某表示自己确实参与了承包。问题线索直指村会计徐某,经过谈话,核查人员很快攻破了徐某的心理防线。

  “当时董主任确实给了我14260元现金,不过他自己的3900元承租金没有交给我。而且这些田是‘边角田’,这点钱村里不会发现,就想着等收齐了一起上缴村账。但他一直拖着,我没好意思要,后来正好家里缺钱,这钱就被我拿去用掉了。”徐某一五一十交代了事情的经过。

  最终,灌南县纪委监委分别给予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董某诫勉谈话处理。徐某将14260元违纪所得退至村账,董某也将未缴纳的3900元上缴至村账。在县纪委监委的督促下,该村依照李大爷等人的合同期限,及时将相应承租金退还。(徐淏 陆士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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