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布时间:2022-12-24 浏览:1350
“这块地一直没有明确说法,我们通过‘监督一点通’平台反映这一问题后,很快得到了回复,这下终于弄清楚情况了。”看着村里贴出的集体土地使用明细表,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高良涧街道王集村村民王大爷说。
洪泽区纪委监委聚焦群众身边操心事、烦心事,推动基层小微权力监督进一步下沉落地,扎实推进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部署应用各项工作。前不久,高良涧街道纪工委在平台上收到一封投诉,反映王集村从2007年开始,将2亩村集体土地租给了村民曹德平,但多年来,曹德平并未交租金给村里。
高良涧街道纪工委对该问题线索展开初步核查,但查阅村土地租赁资料后,却并未找到相关租赁协议,调查陷入僵局。随后,高良涧街道纪工委向洪泽区纪委监委信访室汇报投诉调查情况。
“与反映人见面具体聊过吗?村账目资料有仔细查阅吗?”在区纪委监委信访室的指导下,街道纪工委工作人员再次深入王集村开展走访调查,果然发现了端倪。
在工作人员对村账目资料进行翻阅查证时,发现2007年有一笔5000元的费用进入村账,但未备注具体原因。而工作人员实地查看反映人指的2亩村集体土地发现,土地上的房屋年久失修,无人居住,但房屋前后都种植着农作物。工作人员随即与时任村干部们开展谈话,一个多年前的集体土地买卖“秘密”也逐渐浮出水面。
原来,2007年,曹德平觉得自家宅基地位置偏僻,想买一块位置较好的宅基地,他向时任村党支部书记韦晓生透露了想买宅基地的意愿。当时王集村集体经济差,且曹德平想购买的土地并没有什么用途。韦晓生便在村“两委”会时提出将土地卖给曹德平,其他6名村干部也一致通过买卖协议,最终以5000元的价格将长70米、宽10米多的三间房及周边土地卖给了曹德平。不知农村集体土地不能买卖,对土地性质、买卖协议等完全不了解的曹德平付完钱后理所当然地认为,这块土地为他所用,并在房屋前后土地上种植了农作物。
真相终于水落石出,王集村原7名村干部因非法买卖集体土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高良涧街道纪工委责令王集村及时整改涉案土地。据了解,淮安市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上线以来,总访问量达44万余人次,受理群众投诉2646件,推动解决民生事项2468件。(谢富明 黄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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