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布时间:2023-04-29 浏览:1474
前不久,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泾村在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公示公开栏目晾晒权力时发现,该村一村民小组15年前启动土地征收工作时,下发的土保款与实际享受“土地换保障”政策村民的人数不一致。
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上线后,汾湖高新区纪工委监察工委督促辖区内村(社区)将党务村务、“三资”管理等情况通过平台公开公示信息栏目“晒家底”,主动接受监督。
人数不一致的背后是否存在猫腻?带着这个疑问,汾湖高新区纪工委监察工委成立核查组,联系相关职能部门查阅当年征地保障政策,逐一核查历年村级账目,翻阅享受保障政策人员名单,走访当事人了解具体情况。
“当时,我们小组没有轮到征地,怎么会有征地补偿的土保款呢?从来没收到过。”面对前来了解情况的核查组工作人员,名单上的陈大爷说。
在初步掌握基本情况后,核查组找到时任村党总支书记陈某某进一步核实。
“2007年,你们村12组开展土地征收时,有多少人享受了‘土地换保障’政策?”核查组工作人员单刀直入。
“主要是12组的村民,具体多少人我记不清了。”陈某某支支吾吾。
“应该享受这个政策的村民总共是79人,账面上显示享受政策的村民却有93人,为什么会多出14人?”
“可能是人头算错了。”
“那这张名单中为什么有别的小组的村民?”
“这个……我错了,我向你们坦白。”陈某某见隐瞒不过去,便道出了事情原委。
原来,在龙泾村12组土地征收过程中,陈某某与时任村会计李某某发现,根据当时的政策计算,除了被征地的村民外,还剩了14个名额。为了不“浪费”这几个名额,两人便以虚增人数的方式,从别的小组中挑了14名村民混入大名单一起上报,趁机从中套取资金,用于增加村集体收入。15年来,累计套取土保款71.18万元。
事情水落石出后,汾湖高新区纪工委监察工委启动追缴追责。龙泾村向苏州市吴江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足额退还违规套取的土保款,陈某某、李某某2名直接责任人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3名相关责任人员也受到严肃处理。(陆剑斌 董晓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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