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布时间:2023-08-04 浏览:493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推动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效衔接,强化对村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能职责,构建全覆盖的监督机制,凝聚监督合力,护航乡村振兴,推动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健全体系提升监督的协同性。统筹开展提级监督工作,通过指定相关纪检监察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实施“一对一”提级监督。通过整合巡察机构、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等监督力量,形成“室组乡”联动格局,推进村(社区)支部纪检委员、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民监督小组常态化监督,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衔接、执行有力的基层监督工作格局。
完善机制提升监督的有效性。整合运用监督力量不是简单的力量叠加,还要做好优化配置,完善工作机制,实现优势互补。推动县、乡、村三级监督力量有效衔接,建立专人挂钩联系、定期分析总结、问题线索移送、跟踪督查督办等机制,确保日常沟通顺畅高效,存在问题处置到位。完善巡察整改促进机制,推动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
创新方式提升监督的精准性。聚焦重点人、重点事,做实嵌入式监督,深化村级“三务”公开,确保基层公权力受监督、有制约。紧盯群众关注点,对乡村振兴领域惠民富民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开展专项治理,及时掌握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打造县、乡、村三级监督预警平台和乡村“智理”平台,以信息化手段为基层监督赋能。(龙友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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