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网!今天是

学习领悟

当前位置:首页  学思践廉  学习领悟

在实践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文章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布时间:2024-06-04   浏览:0

  1843年1月,担任《莱茵报》主编的马克思写下《摩泽尔记者的辩护》一文。面对莱茵省总督对《莱茵报》两篇文章的无理指责,马克思对摩泽尔河沿岸地区居民生活状况进行了实地调查研究,以极其详尽的事实和无可辩驳的论证对指责作出答复。这篇文章极富战斗性和说服力,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具有强烈的问题意识,体现了马克思强调的“真正的批判要分析的不是答案,而是问题”。

  梳理马克思恩格斯的思想发展历程及其实践活动,可以发现问题意识始终贯穿其中。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指出:“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并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亦即自己思维的此岸性。”马克思所说的“客观的真理性”“现实性和力量”及“此岸性”,都指向一个意思,即人们的思想、观念、理论、决策、规划和谋略等是否正确,归根结底要看是否符合实际。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善于在实践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1866年,马克思编制了针对工人阶级的《普通的劳动统计大纲》问卷调查表,制定的调查方案有十余个项目,涵盖生产的名称,从业人员的年龄、性别、人数、薪金和工资等。1880年4月,马克思为法国《社会主义评论》杂志起草《工人调查表》。他将调查设计成四个部分、近百个问题,其中研究劳动条件的占45%,研究工人物质状况和法律地位的占35%,研究工人组织和合作组织的占20%,每个问题都表述得通俗具体,使工人一看就明白,把所有这些问题综合起来就可以详尽了解工人阶级各方面的状况。这份调查表堪称社会调查研究问卷的范本。

  恩格斯也把自己对现实问题的思考写入调查报告中。1843年,为全面掌握工人阶级状况,恩格斯深入英国最底层开展调研。他指出:“我想要的不限于和我的课题有关的纯粹抽象的知识,我很想在你们家中看到你们,观察你们的日常生活,同你们谈谈你们的状况和你们的疾苦。”他用21个月的时间深入工厂、矿山,与工人、医生、教师做朋友,深入了解他们的生活状况。1845年,《英国工人阶级状况》出版,恩格斯说:“在研究一个需要全面论证的庞大题目时,这种情况就是英国人也难以避免,更何况像我这样考察一切工人的状况的著作,连英国本国也还没有出过一本。”

  除了亲自深入实地获得直接经验外,马克思恩格斯还带着问题查阅与所研究内容有关的书籍和资料。在写作《资本论》过程中,马克思阅读了2000多册经济学著作,收集了4000多种报刊,写下100多本摘录、手稿、提纲、札记等。为了写作《资本论》中关于英国劳工法的20来页文字,他甚至翻遍整个图书馆里载有英国与苏格兰调查委员会和工厂视察员报告的蓝皮书,而且对每一份报告都从头到尾地读完。

  马克思恩格斯以回答时代核心问题为导向,不断追问时代的重大问题。从“德国式的现代问题”到“法哲学和国家哲学批判”,从“私有制”“异化”问题分析到国民经济学批判,进而对资本全球化本性及其后果的深刻反思,他们不断根据新情况研究新问题。在写《资本论》过程中,马克思尽管去伦敦之前已有部分初稿,但到伦敦后又发现许多新材料,而且资本主义发展到一个新阶段。带着对这些问题的思考,马克思决定重新开始写作,对他来说,必须“用批判的精神来透彻地研究新的材料”。

  对于马克思恩格斯调查研究过程中的问题意识,列宁评价道:“他以无产阶级群众运动的实际经验为基础,竭力从这个经验中取得实际教训。”毛泽东指出:“马克思在实际斗争中进行了详细的调查研究,概括了各种东西,得到的结论又拿到实际斗争中去加以证明,这样的工作就叫做理论工作。”

  牢牢掌握问题导向,是理解什么是马克思主义和如何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正确途径。问题是时代的声音。以问题导向引领调研方向,是我们党一以贯之的优良传统。中国共产党人干革命、搞建设、抓改革,从来都是为了解决中国的现实问题。在进行调查研究过程中,只有找准问题,才能找到源头活水,获得真知灼见。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我们要增强问题意识,聚焦实践遇到的新问题、改革发展稳定存在的深层次问题、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国际变局中的重大问题、党的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不断提出真正解决问题的新理念新思路新办法。”当前,国内改革发展稳定面临不少深层次矛盾躲不开、绕不过,各种风险挑战、困难问题比以往更加严峻复杂。中办印发《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明确要求坚持调查研究的问题导向,并梳理了12个方面的重点问题、具体问题、老大难问题,为全党开展调查研究划出了重点。面对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广大党员干部要起而行之,到一线去、到困难多的地方去,到群众需要的地方去,沉到底、谋实策,推动问题一项项解决。( 子平)


学廉荐读

版权所有 2023-2027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苏ICP备11021512号-3

苏公网安备32031102000182号

地址: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邮编:221116

电话:0516-83889006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众号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客户端

江苏省纪委清风扬帆公众号

徐州市纪委彭城清风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