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3-11-17 浏览:0
2018年7月至2021年9月期间,方高兴利用担任原龙港镇国土资源与城乡规划局交通管理科负责人、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负责人等职务便利,违规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借款,影响公正执行公务,违反廉洁纪律。2023年6月,方高兴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政务撤职处分,同时降低两个岗位等级。借款本金及利息已全数还清。
2013年,方高兴因作为担保人连带承担债务而陷入资金周转困难。2016年,方高兴调入原龙港镇国土资源与建设局任职后,“借遍了周围人”的他最终动起了向管理服务对象借款的“歪脑筋”。
2018年7月,时任原龙港镇国土资源与建设局交通管理科负责人的方高兴向温州市某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股东陈某某提出借款3万元。为了与方高兴处好关系,在工程监管上得到关照,陈某某答应借款。2018年7月至2021年1月期间,方高兴共以资金周转为由向陈某某借款8次,总计17.5万元。
2021年4月,方高兴又向温州某建设有限公司股东杨某某提出借款5万元。杨某某当时从事厂房建设工程,时任龙港市资源与建设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副站长的方高兴恰好负责工地安全生产。考虑到这层监管关系,杨某某也答应借款。
此外,方高兴还向黄某某、吴某某、张某某等15名管理和服务对象借款共34次,总计78.8万元。
2021年11月,龙港市纪委监委对方高兴违规借款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开展调查。2023年2月,龙港市纪委监委对方高兴立案审查调查。2023年6月,方高兴因违反廉洁纪律,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政务撤职处分,同时降低两个岗位等级。
违纪者反省
我身为一名党员干部,纪法意识淡薄,多次向管理服务对象违规借款,在借钱的同时也借出了手中的公权力,违反了廉洁纪律,辜负了组织对我的信任。我对自己的行为感到惭愧,自愿接受组织处理,并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执纪者说
党员干部向管理和服务对象违规借用财物,其实质是利用公权力谋取私利,有悖于“亲”“清”政商关系,侵害了党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必将受到纪法的严惩。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自觉做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坚决杜绝此类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
(龙港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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